离婚证丢失现在要复婚没有离婚证怎么办
离婚证丢失后要复婚,没有离婚证也不影响,可按规定进行补办或开具证明后办理复婚登记。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复婚登记与登记类似,需要双方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虽然证是复婚时应提供的材料之一,但丢失了也有解决办法。
如果离婚证丢失,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就会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除了补领离婚证这种方式外,若不方便补领,也可以由相关部门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档案记载,为当事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还可以到档案管理部门去调取离婚档案,档案管理部门会提供离婚档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同样具有证明效力。
准备好上述替代材料后,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时,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复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自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所以,即便离婚证丢失,只要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仍然可以顺利办理复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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