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打电话到村委会违反什么法律?
问题解答
催收人员打电话到村委会进行债务催收,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催收人员的电话骚扰可能被视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民法典》中有关于债务催收的规定,催收行为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催收人员的电话催收行为如果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就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建议参考
如果遇到催收人员打电话到村委会的情况,建议村委会负责人记录下催收人员的电话号码和催收内容,并告知催收人员,村委会不是债务人的还款责任方,催收人员应直接联系债务人本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以便维护村委会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催收打电话到村委会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村委会不是债务人的还款责任方,催收人员应当直接联系债务人本人,如果遇到此类情况,村委会负责人应当记录相关信息,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