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由谁出委托书?
在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通常是由受害方或者其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出具委托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未申请,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伤残鉴定的委托书通常是由法院出具的,但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出具。
建议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在进行伤残鉴定时,及时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和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当事人应当注意保存好所有与交通事故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鉴定过程中提供给鉴定机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委托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对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小编总结:
在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的委托书通常由法院出具,但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出具,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在进行伤残鉴定时,专业律师的指导和帮助将对确保鉴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起到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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