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是否能抵减企业所得税?
政府补贴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也就是说,如果政府补贴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是可以抵减企业所得税的。
建议参考:
企业在取得政府补贴时,应当注意查看补贴文件中是否明确规定了专项用途,以及是否经过了国务院批准。
如果补贴文件中明确规定了专项用途,且经过了国务院批准,企业可以将其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如果补贴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专项用途,或者没有经过国务院批准,企业应当将其作为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小编总结:
政府补贴是否能抵减企业所得税,关键在于补贴是否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企业在取得政府补贴时,应当仔细查看补贴文件,确保其符合不征税收入的规定,如果不符合,应当及时缴纳企业所得税,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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