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补助没有发票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34 号)规定,企业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支出,不需要发票。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建议参考:
1、企业在实际发生差旅费补助支出时,应当留存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出差审批单、差旅费报销单等,以证明该支出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如果无法提供有效凭证,可能会面临纳税调整的风险。
3、企业应当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如实申报纳税,避免因违规行为而受到税务处罚。
相关法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34 号):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小编总结:
差旅补助没有发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企业差旅费中列支的补助支出,不需要发票,但企业应当留存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出差审批单、差旅费报销单等,以证明该支出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如果无法提供有效凭证,可能会面临纳税调整的风险,企业应当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如实申报纳税,避免因违规行为而受到税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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