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一、什么是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二、政府补贴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三、政府补贴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条件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建议参考:
1、企业在收到政府补贴时,应及时确认其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将不征税收入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以准确计算企业所得税。
3、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考虑政府补贴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合理安排企业的财务和税务策略。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小编总结:
政府补贴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属于不征税收入,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在收到政府补贴时,应及时确认其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将不征税收入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以准确计算企业所得税。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