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如何分
残疾人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和健全人一样,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归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并没有因为一方是残疾人就对孩子抚养权的分配有特殊规定,一切的判定核心都是围绕着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这一原则展开。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情况下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母亲在喂养、照顾等方面往往更具优势,能给予孩子更细致的关怀和照顾,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法院也可能将孩子判给父亲抚养。
当子女已满两周岁时,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对于残疾人一方,如果其残疾情况并不影响对孩子的照顾和教育,并且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方面对孩子成长有利,那么也有很大机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比如,虽然身体有残疾,但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居住环境良好,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成长。而如果残疾情况严重影响到照顾孩子的能力,例如无法正常行动,不能接送孩子上学、参与孩子的日常活动等,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充分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孩子可以自主表达愿意和哪一方共同生活,这一意愿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
无论哪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都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同时也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抚养费的数额和探视的方式、时间等都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残疾人时孩子抚养权的分配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关键在于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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