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要交税吗?
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是否需要交税,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但同时,对于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建议参考:
1、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不同地区和行业可能有不同的税收政策,建议仔细阅读当地税务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了解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2、咨询专业税务机构:如果对税收政策不确定,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税务顾问,获取准确的解答和建议。
3、保留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政府补贴文件、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等,建议企业妥善保留这些证明材料,以备税务部门检查。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小编总结: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是否需要交税,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政府补贴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如果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则需要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收到政府补贴时,应及时了解相关税收政策,并妥善保留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部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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