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房产如何过户
一、离婚夫妻房产如何过户
离婚夫妻房产过户分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的过户流程:
1.准备材料,包括、、、等。书要明确房产归属。
2.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果离婚协议已在民政局备案且有法律效力,可免此步骤。
3.前往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4.到房管局办理免征申请。
5.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
6.领取新房产证。
诉讼离婚的过户流程:
1.准备材料,有身份证、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房产证等。
2.无需办理析产公证,可直接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
5.领取新房产证。
办理过户时要注意,确保房产无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若存在贷款未还清,一般需提前还清贷款或经银行同意办理转按揭。同时,不同地区房产过户政策和要求会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按其指引准备材料和办理手续。
二、离婚后房产可以加名吗
离婚后房产可以加名,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如果房产是全款购买且没有抵押等限制情况,加名相对简单。双方可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通常这被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需缴纳一定契税等费用。
若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加名会较为复杂。因为在贷款未结清时,房产处于抵押状态,银行是抵押权人。未经银行同意,无法办理产权变更。需要先向银行申请,银行审批通过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才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加名。若银行不同意,可能就无法加名,需等贷款还清解除抵押后再办理。
此外,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加名还需遵循该约定。若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加名可能需重新协商并达成新的协议,甚至可能涉及协议变更或撤销等法律程序。
三、赠予房产离婚怎么分割
赠予房产离婚时的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1.一方父母赠予子女并登记在其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一方父母赠予子女但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背景、出资情况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会倾向于出资方子女,可能会判决出资方子女适当多分。
3.双方父母赠予: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按此份额进行分割。
4.他人赠予明确只给一方:该房产为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若未明确,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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