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吗?
政府补助是否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政府补助可以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这类补助通常会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不会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此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这类补助通常会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建议参考:
- 如果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是与资产相关的,需要根据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 如果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是与收益相关的,需要根据补助的性质和用途,判断是否需要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需要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收到补助时确认收入,并在纳税申报时将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 财政拨款;
-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 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小编总结:
政府补助是否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时,需要仔细分析补助的性质和用途,判断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或征税收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如果对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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