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政府补助需要交所得税吗?
收到的政府补助是否需要交所得税,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几种情况下收到的政府补助需要交所得税:
1、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则不属于政府补助,不需要交所得税。
2、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如果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则不需要交所得税。
建议参考:
如果您不确定收到的政府补助是否需要交所得税,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会计师,以获取准确的税务建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编总结:
收到的政府补助是否需要交所得税,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政府补助与企业的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相关会计准则,则不属于政府补助,不需要交所得税,如果政府补助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则不需要交所得税,如果您不确定收到的政府补助是否需要交所得税,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会计师,以获取准确的税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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