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是怎样处罚的
一、一般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是怎样处罚的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施,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规定,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既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司法实践中,“情节较轻”通常结合损坏的交通设施类型、损坏程度、对公共安全的危害程度、是否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等因素综合判断。若损坏不太关键的交通设施,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且行为人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结果扩大,可能认定为情节较轻。而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和秩序的,会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
二、交通意外计算时间的依据有哪些
交通意外计算误工费时间的依据主要有以下方面:
1.医疗机构的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能确定受害人的休息时间,这是计算误工费的重要依据。比如,医生会在诊断证明中明确建议受害人需要休息调养的时长,这段时间就可作为误工时间。
2.结论:若受害人因交通意外致残,在定残日前的时间可计算为误工时间。因为从受伤到定残期间,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必然产生误工损失。定残后,一般就按照来赔偿相关损失,而不再计算误工费。
3.误工证明:受害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也能反映误工时间。单位会说明受害人因交通意外请假的具体时长,该证明具有一定的证明效力。
4.实际误工情况:结合受害人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受伤后的恢复情况来判断。例如,一些特殊职业,可能在身体初步恢复后仍无法立即正常工作,此时需综合考虑确定合理的误工时间。
在确定误工时间时,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准确合理地计算误工费。
三、交通行政复议程序规定主要有哪些
交通行政复议程序规定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申请:申请人需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复议申请。书面申请应载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复议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等;口头申请的,复议机关应记录相关信息。
2.受理: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于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提出。
3.审理: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但申请人提出要求或复议机关认为必要时,可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意见。复议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规定时间内作出复议决定。
4.决定:复议机关经审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维持、责令履行、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等决定。若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给申请人造成损害,申请人可同时提出赔偿请求。
5.送达:复议决定书应及时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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