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需要交增值税吗?
**问题解答:政府补助是否需要交增值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政府补助如果满足不征税收入的条件,是不需要交增值税的。
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 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如果政府补助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或者没有专项用途,那么就需要按照增值税的规定缴纳增值税,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用于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就需要将其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建议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 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45 号)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小编总结:
政府补助是否需要交增值税,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就不需要交增值税;如果不符合,或者没有专项用途,就需要按照增值税的规定缴纳,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时,应该仔细分析其性质和用途,判断是否需要交增值税,并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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