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标准1一10级是几级
伤残鉴定标准1-10级的具体划分是怎样的?
问题解答:
伤残鉴定标准1-10级是根据人体损伤后功能障碍程度和残疾程度来划分的,通常由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评定,这个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等相关规定制定的,具体的划分如下:
1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级:器官严重缺损或功能丧失,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3级:器官严重缺损或功能丧失,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级:器官严重缺损或功能丧失,生活能自理。
5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功能丧失,生活能自理。
6级:器官部分缺损或功能丧失,生活能自理。
7级:器官部分缺损或功能丧失,生活能自理。
8级:器官部分缺损或功能丧失,生活能自理。
9级:器官部分缺损或功能丧失,生活能自理。
10级:器官部分缺损或功能丧失,生活能自理。
建议参考:
如果您或他人因工伤或意外事故导致伤残,建议及时进行伤残鉴定,以便获得相应的赔偿和待遇,在进行伤残鉴定时,应选择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工伤保险条例》等,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非常重要的。
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小编总结:
伤残鉴定标准1-10级是根据人体损伤后功能障碍程度和残疾程度来划分的,具体标准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在遭遇伤残时,及时进行伤残鉴定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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