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赃款受害人如何分配
一、诈骗赃款受害人如何分配
关于的赃款问题,其归属应当是将其归还给受害者或是进行没收以充当公共财产。
首先,针对被判定有罪且已服刑的诈骗犯,有权继续追查并追回赃款。
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所有财物,均应被追回或要求退还。
对于涉及到诈骗案件的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中的资金,如果这些资金的所有权明确属于受害者,那么这些资金应当立即归还受害者。
最后,对于公民个人持有的违禁物品以及用于犯罪活动的个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必须全部上缴国家财政,不得擅自挪用或处置。
即使犯罪分子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他们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
只要他们具备偿还能力,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归还诈骗受害者的财物。
而对于那些没有偿还能力的,也应当分阶段偿还。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初次诈骗怎么定罪量刑标准
关于诈骗罪量刑的相关规定如下:
1.若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乃至一万元以上,将面临三年以下、或,同时也得面临罚金的惩罚;
2.倘若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则需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罚,同时还会被判处罚金;
3.如果诈骗公私财物价值高达五十万元及以上,那么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同时还需要缴纳罚金或被。
所谓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从而获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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