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收红包诈骗怎么判的
一、假借收红包诈骗怎么判的
假借收红包实施诈骗的判决,需依据诈骗金额、犯罪情节等因素,按照刑法相关规定确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单处;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以上的属“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司法实践中,还会综合其他情节量刑。若诈骗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或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可能从重处罚。有、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此外,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诈骗但把钱退了会坐牢吗
诈骗后把钱退还,仍有可能坐牢,但具体要结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犯罪既遂后退还钱财,属于退赃退赔情节。
若诈骗金额未达立案标准,可能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但如果达到立案标准,即使退钱,也不能免除刑事责任。不过,积极退赃退赔可作为从轻处罚情节。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情节较轻、退赃及时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有可能被判处,不用实际服刑;或者根据犯罪数额和情节,在量刑时适当从轻处罚。
比如,诈骗数额巨大,即便退还钱财,由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较大,大概率会被判处实刑坐牢;而诈骗数额较小,主动退钱并真诚悔罪,可能会从轻处理,甚至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三、坐牢被起诉诈骗会加刑吗
坐牢期间被起诉诈骗,不一定会加刑,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此次诈骗犯罪与正在服刑的犯罪属于漏罪,即法院判决宣告以前已实施但未被判决的犯罪,依照法律,应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已执行的刑期,应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延长实际服刑期。
若此次诈骗犯罪是在服刑期间又犯的新罪,应先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再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一般而言,这也会导致服刑时间增加。
不过,如果最终经法院审理,认定起诉的诈骗犯罪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那么就不会因此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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