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一期不还属于诈骗罪吗
一、贷款一期不还属于诈骗罪吗
贷款一期不还一般不属于诈骗罪。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通常情况下,一期贷款未还可能只是普通的违约行为。过程中,借款人可能因突发情况如资金周转困难、遗忘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还款,并非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故意。
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在于考察借款人在贷款时的主观意图和行为表现。若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就使用虚假材料、虚构贷款用途等手段骗取贷款,且有证据证明其不想归还贷款,那么可能涉嫌诈骗罪。
对于一期未还贷款的情况,金融机构多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如收取逾期利息、通知借款人还款等。只有当借款人存在诈骗行为,且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才会以诈骗罪论处。所以,不能仅因一期贷款未还就认定构成诈骗罪。
二、完了还能起诉吗
贷款诈骗缓刑结束后仍有可能被起诉。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当罪犯满足一定条件时,在一定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缓刑结束并不意味着案件完全终结。
从民事角度看,若贷款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即便罪犯完成了缓刑考验期,被害人仍有权提起,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和刑事责任是相互独立的,刑事责任的承担不影响被害人主张民事权利。
从刑事方面讲,若在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发现有漏罪,即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依然可以对漏罪进行起诉和审判。另外,如果发现原判决存在错误,经法定程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也可能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所以,贷款诈骗缓刑结束后,根据不同情况,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层面,都存在被起诉的可能性。
三、贷款诈骗案立案标准是什么
贷款诈骗案的立案标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达到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认定贷款诈骗,需从主客观多方面考量。主观上,行为人必须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比如明知无偿还能力仍大量骗取贷款、肆意挥霍骗取的贷款等。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贷款,常见情形包括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等。
对于未达立案标准的贷款欺诈行为,虽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可能需承担民事责任,金融机构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返还贷款及利息等。若达到立案标准,行为人将面临刑事处罚,依据诈骗数额和情节,处五年以下或,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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