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给探视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后一方不给探视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给探视孩子,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第一,协商解决。双方可就孩子探视问题再次沟通,明确探视时间、地点、方式等细节,以和平方式达成一致,保障探视权的行使。毕竟友好协商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能减少家庭矛盾对孩子的影响。
第二,寻求调解。若协商无果,可请求有关部门介入调解。如找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组织,由这些中立第三方从中斡旋,帮助双方化解分歧,达成合理的探视协议。
第三,提起诉讼。若调解也无法解决,拥有探视权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若认定一方无正当理由剥夺另一方探视权,会依法作出判决。若对方仍拒不执行,可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比如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等措施,以保障探视权的实现。
总之,探视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孩子一方的合法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二、不到半年就离婚,可以要回彩礼吗
结婚不到半年就离婚,彩礼能否要回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二是双方办理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后两项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若结婚不到半年就离婚,存在双方虽但未共同生活,或者因给付彩礼致使给付人生活困难(如因支付彩礼负债累累,影响基本生活)的情况,给付彩礼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若双方已共同生活且不存在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问题,法院通常不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司法实践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结婚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彩礼用途、双方过错等因素,酌情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具体数额。
三、夫妻共同借款离婚给一方承担可以吗
夫妻共同借款离婚时约定由一方承担是可以的,但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
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就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协商,并在中明确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或部分共同借款。此约定在夫妻内部有效,若一方按照约定承担了债务后,另一方未依约分担,承担债务一方可依据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然而,对于债权人而言,其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因为债权人并非离婚协议的当事人,不受该协议约束。若债权人起诉要求夫妻双方偿还借款,法院通常会支持其诉求。夫妻中承担了超过约定份额债务的一方,可在承担后向另一方进行追偿。所以,夫妻离婚约定共同借款由一方承担有内部效力,但对外不能免除另一方的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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