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个人财产要分吗
一、离婚后个人财产要分吗
离婚后,个人财产通常无需分割。依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或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均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些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的分割。例如,一方在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该房产属于其,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不过,实践中可能存在财产性质难以界定的情况,比如财产来源复杂,或是婚后对个人财产有经营、管理行为等。若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以明确财产归属。
二、离婚后再去要钱合法吗
离婚后再去要钱是否合法,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存在以下情形,要钱具有合法性:一是离婚时存在尚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发现该财产未处理,此时有权要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二是或判决书中明确约定了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款项,如、经济补偿等,支付方未履行支付义务,那么另一方有权追讨;三是离婚后因子女产生重大变化,如孩子突发重大疾病需要增加抚养费,抚养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增加费用。
然而,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或合法依据,随意索要钱财则不具有合法性。例如,没有正当理由,仅以感情等因素要求对方额外给予钱财,对方无支付义务。总之,离婚后要钱是否合法,关键在于是否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合同约定或合理的事实基础。需依据具体事实,结合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
三、妻子要和丈夫离婚他不同意
若妻子欲离婚而丈夫不同意,妻子可采取以下法律途径:
首先,妻子可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例如,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提出申请,这些机构会基于双方情况进行沟通、协商,尝试化解矛盾,促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其次,若调解无果,妻子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诉讼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法院受理后会安排。
在庭审过程中,妻子需向法院充分阐述要求离婚的理由。如果能提供诸如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满两年、丈夫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经审理查证属实,调解无效后,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若法院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妻子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通常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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