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自愿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双自愿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双方自愿离婚,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是证件类。双方的户口簿,用以证明身份和信息;,确认身份;证,证明婚姻关系的合法性。
二是协议类。书,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包括归属、支付等;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的明确安排,如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共同债务的分担等。协议书需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三是其他材料。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用于办理离婚证。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的,经过冷静期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撤诉再起诉
起诉离婚后撤诉,再起诉涉及相关法律规定与实践操作。
撤诉是当事人对自身诉讼权利的处分行为。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再起诉,通常会受理。不过,对于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规定,法院不予受理。但这并非绝对限制,如果存在新情况、新理由,比如撤诉后一方出现严重、等情况,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法院会依法受理并审理。
再起诉时,当事人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如涉及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满两年的相关证明、对方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如自身条件优势、对方不利于抚养子女的情形;涉及的证据,如财产的来源、数量、价值等方面证明。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及庭审情况,依法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公正裁决。
三、女儿刚满月想离婚法院会受理吗
女儿刚满月时,离婚诉讼法院是否受理需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法院通常会受理。法律保障女性在婚姻关系中的合法权益,给予其在特殊时期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利。
若是男方提出离婚,在女儿刚满月这种情况下,一般法院不会受理。这是基于对处于哺乳期的女方及婴儿权益的保护。因为女方在分娩后身体较为虚弱,需要时间恢复,且此时婴儿也需要母亲的悉心照料。法律规定,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比如女方存在重大过错,严重危及男方人身安全等极端情况。
所以,女儿刚满月时,女方提出离婚法院会受理;男方提出离婚,若无特殊必要情形,法院通常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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