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婚需要哪些资料和证件
一、离婚后再婚需要哪些资料和证件
离婚后再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准备相应资料和证件:
若之前是协议离婚,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簿、。户口簿需显示当前婚姻状况,若为离异状态则可直接使用,若未显示需先到所在地派出所变更。
-离婚证。证明此前婚姻关系已解除。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若之前是诉讼离婚,准备材料如下:
-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同样要确保户口簿婚姻状况信息准确。
-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用以证实婚姻关系结束。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此外,再婚对象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等特殊情况的,还需按照相关规定,额外准备对方的有效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以及经过相关部门认证的等文件,具体可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确认。
二、离婚后再婚需要哪些资料
离婚后再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准备相应资料:
-**内地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需能反映真实户籍信息,若户籍信息有变更,应及时办理更新。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证明材料。若为协议离婚,需提供离婚证;若是诉讼离婚,则需提供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
-**居民、居民、居民**:
-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经居住地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同样要提供离婚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与内地居民类似,相关材料需经相应机构认证。
-**华侨**:
-本人的有效护照。
-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离婚证明材料并按规定办理认证手续。
-**外国人**: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离婚证明材料及相关认证。
三、离婚后再婚需要哪些东西
离婚后再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准备相应材料:
一是内地居民。若之前是协议离婚,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若为诉讼离婚,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此外,还需准备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一般为3张2寸照片,照片需符合婚姻登记处的要求。
二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除提供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外,若协议离婚需带离婚证,诉讼离婚则带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
三是华侨、外国人。华侨需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以及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等;外国人则需提供护照等相关材料及无配偶证明等。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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