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能索要财产么
一、离婚后能索要财产么
离婚后能否索要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者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有权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审理查证属实,会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若离婚时存在尚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依法予以分割。
另外,若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导致财产分割明显不合理,一方在法定时效内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进行财产分配。
总之,离婚后索要财产有相应法律依据和条件限制,需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
二、一方躲着不出现怎样离婚
一方躲着不出现仍可离婚,途径有二:
(一)。若躲着的一方能联系上,可先尝试协商,就、、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共同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再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有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二)。若联系不上躲着的一方,或协商不成,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方要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通知躲着的一方应诉。若公告期满对方仍未出现,法院可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若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则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三、离婚证丢了跨省怎么补办
离婚证遗失后跨省补办,需遵循相应法律规定与程序:
首先,确认受理地点。根据规定,当事人可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即便身处异地,若满足一方常住户口在此地的条件,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即有管辖权。
其次,准备补办所需材料。通常需携带本人簿、。若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经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受委托人需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最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会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后,依法予以补发。当事人需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与材料,确保补办程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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