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会分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后会分财产吗
夫妻离婚后是否分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若双方在离婚时达成一致协议,对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一方放弃全部财产或双方按特定比例分配财产等,依协议执行。
若无协议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离婚时原则上由双方均等分割。这些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收益等。
同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另外,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总之,离婚后财产分配需综合多种因素依法进行。
二、离婚后可以分配财产吗
离婚后可以分配财产。存在以下不同情况:
第一,若离婚时双方对部分财产未作处理,在离婚后,一方可就该未处理财产另行起诉要求分割。例如,在或判决中遗漏了某项房产或车辆等重要财产。
第二,若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或胁迫方可以在规定期限内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重新分配财产。需注意,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欺诈、胁迫事实的存在。
第三,若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发现之次日起一定期限内,可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查证属实后,对实施该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总之,离婚后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依法对财产进行分配。
三、正常需要多长时间
正常协议离婚所需时间分两种情况。
若双方就、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准备好、、等相关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持相关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若冷静期内无人反悔,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发给离婚证,至此协议离婚完成,整个流程顺利的话,一般需要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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