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能再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后还能再分割财产吗
离婚后存在可以再次分割财产的情形。
如果离婚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者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若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离婚时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以就该未分割的财产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分割。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二、离婚之后再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后再登记,所需证件如下:
-双方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用以证明个人身份信息。
-本:完整的户口簿能清晰显示个人信息及婚姻状况变更记录。若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标注与实际不符,应先到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更正。
-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离婚证是后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则是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法律文书,用以证实当事人已解除上一段婚姻关系。
此外,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近期免冠合影照片若干张,用于办理。办理结婚登记时,双方需共同前往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程序提交证件、填写声明书,经审核无误后,即可领取结婚证。
三、离婚如果女方有精神病小孩判给谁
离婚时女方有精神病,孩子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
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若女方精神病严重,无法正常照顾孩子生活、履行义务,例如不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保障孩子的日常起居等,一般情况下,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但如果女方虽有精神病,但病情较轻,在家人协助下有能力照顾孩子,且女方家庭能提供较好的抚养条件,同时男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如不良嗜好、经济状况差难以保障孩子基本生活等,孩子也有可能判给女方。
实践中,法院会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如双方抚养意愿、抚养能力、孩子生活现状、双方家庭环境等综合考量,以确定最适合孩子成长的抚养方案,做出公正合理的抚养权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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