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婚后房产离婚怎么分
一、天津婚后房产离婚怎么分
天津婚后房产离婚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
- 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
-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后房产可变更吗
在北京,离婚后房产可以变更。若双方,按照约定办理房产变更。需准备、、、明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登记。
如果是,凭借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同样准备好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法院文书具有力,登记中心会依据其内容进行房产变更。
不过,若房产存在抵押,变更产权可能需先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因为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此外,还可能涉及税收问题。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但具体情况需根据税务部门规定确定。总之,离婚后在北京变更房产是可行的,按规定准备材料和履行手续即可。
三、离婚后房产还可以吗
离婚后房产可以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离婚后涉及房产的公证,常见有两种情况。一是对离婚协议中房产分割条款进行公证。若离婚协议已明确房产归属,但当事人希望增强协议效力、避免后续纠纷,可申请公证。经公证的离婚协议具有较高证明力,在出现争议时,法院一般会直接采信。二是对房产过户相关事宜进行公证。比如因各种原因暂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可通过公证证明房产实际归属情况,以保障权益。
办理房产公证时,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材料,前往当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会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能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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