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计算彩礼中的三金?离婚时三金彩礼如何算?
在离婚过程中,关于彩礼中包含的“三金”(即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的分割问题一直是一个热点话题,在实际操作中,该如何合理且合法地处理这些金银首饰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
问题解答
需要明确的是,“三金”作为附带条件给付的彩礼之一,其归属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一般认为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这些首饰是个人赠与,且另一方未使用或消费,则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建议参考
面对这一问题,建议当事人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积极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做出处理决定,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或直接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小编总结
关于离婚时彩礼中“三金”的归属,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多做沟通和了解,若存在争议,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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