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避免网络诈骗
一、怎样避免网络诈骗
避免网络诈骗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谨慎网络交友:网络交友时,对涉及金钱往来的请求保持高度警惕。不法分子常以各种借口,如生病、资金周转困难等为由,诱骗受害者转账。
2. 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在不可信的网站或平台上填写个人敏感信息,如号、银行卡号、密码等。在收到要求提供个人信息的电话、短信或邮件时,务必核实对方身份。
3. 核实信息真实性:对于网上的中奖信息、投资项目等,要仔细核实其真实性。切勿轻信超高收益的投资承诺,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骗局。
4. 注意网络链接安全:不随意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以防进入钓鱼网站。这些网站可能会窃取用户的个人信息。
5. 谨慎下载软件:从正规应用商店下载软件,避免从不明渠道下载,防止软件携带恶意程序。
6. 使用安全支付方式:在进行网络购物或交易时,选择正规、安全的支付平台,避免直接向陌生账户转账。
7. 提高安全意识:定期学习知识,了解常见的诈骗手段和防范方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做到以上几点,能有效降低遭遇网络诈骗的风险。
二、怎样才属于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可从以下方面考量:
一是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即其主观上就是想通过欺骗手段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
二是客观行为,使用了欺诈方法。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类。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并不存在的事情,如谎称自己有特殊背景能帮人;隐瞒真相则是故意不告知对方某些关键事实,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三是被害人方面,基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并因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也就是被害人是因为被欺骗才把财物交给行为人。
四是数额标准,诈骗公私财物需达到数额较大。具体数额标准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有所不同。
例如,甲编造自己是知名投资专家的身份,诱使乙投资根本不存在的项目,乙基于此错误认识将资金交给甲,甲非法占有该资金,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三、怎样定
认定罪,需从以下方面考量:
- 主体:合同诈骗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 主观方面: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表现为以欺骗手段获取对方财物,且无归还意图。实践中可从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行为、对财物的处置等方面判断其主观故意。
- 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又扰乱市场秩序。
- 客观方面: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一是虚构事实,如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二是隐瞒真相,如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三是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四是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五是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此外,诈骗财物数额也是定罪的重要依据,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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