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罪是怎样构成的
一、保险诈骗罪是怎样构成的
保险诈骗罪的构成需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个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单位犯罪通常涉及单位决策实施骗保行为。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非法获取保险金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多报了事故损失等情况,不构成此罪。
-客体:既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保险制度。保险制度是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制,骗保行为破坏了其正常运行。
-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欺诈行为骗取保险金。具体情形包括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只有诈骗金额达到较大标准,才构成保险诈骗罪。
满足上述主客观条件,即构成保险诈骗罪。
二、保险诈骗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保险诈骗罪既遂的刑事责任追究需依据犯罪情节及数额来判定。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认定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及其他严重情节等有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同时,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退赃退赔情况等多种因素。
三、保险中途不交了能退吗
保险中途不交能否退以及退款情况,需依据保险合同约定与具体类型判断。
一般来说,长期保险有犹豫期,在犹豫期内退保,通常可全额退还保费,保险公司仅扣除少量工本费。过了犹豫期中途退保,一般只能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保险公司在扣除各项费用后所剩余额,前期可能远低于所交保费,投保人会有较大经济损失。
短期保险通常没有现金价值,若中途不交且不再续保,保险后自动终止,一般不存在退保退费情况;若在保险期间内退保,可能按日计算剩余保费并退还。
若因特殊情况,如保险人未履行说明义务、隐瞒重要事实等,导致投保人在不知情下签订合同,投保人可要求并全额退费。
总之,保险中途不交能否退及退款数额,要详细查看保险合同条款,或与保险公司沟通确定。退保前应充分考虑对自身保障的影响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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