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能要回房产证吗
一、离婚后能要回房产证吗
离婚后能否要回房产证,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且该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分割,可正常持有房产证,不存在要回问题。若房产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已对房产进行分割,比如判决或双方协议房产归另一方,那么房产证可能会随房产归属变更而交付给对方。此时想要回房产证,若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规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原协议,重新分割房产,若重新分割后房产归自己,就可以要回房产证。
若中未对该房产作处理,可与对方协商重新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房产实际情况,如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而确定分割方式,若判决房产归自己,就能要回房产证。
二、离婚时房产升值怎么算
离婚时房产升值部分的计算方式,需依据房产购买情况和产权归属确定。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并支付首付,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方法通常为:首先算出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首付+总额)的比例;再用这个比例乘以房产现价值与购买时价值的差值,所得即为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这部分需由获得房产的一方补偿给另一方。
如果房产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及其增值部分一般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
要是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房产增值部分也归该方所有。
若双方对房产增值部分的计算和分配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并结合具体情况计算和处理。
三、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东莞离婚时房产分割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
1.一方婚前购买且已付清房款:该房产属于,归购买方所有。比如一方婚前全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2.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但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若一方出资多、承担房贷多,分割时可能适当多分。
3.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付首付方名下,该房产归首付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付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补偿时,会考虑共同还贷金额、房产增值情况等。
4.父母出资购房:若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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