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能分公婆的房产吗
一、离婚能分公婆的房产吗
离婚时一般不能分割公婆的房产。

从法律角度讲,公婆的房产属于他们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能够分割的是,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公婆的房产并不在这个范围内,不参与。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公婆明确将房产赠与夫妻双方,且完成了相关的产权变更登记,那么该房产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对公婆的房产有出资,比如参与了翻建、扩建等,使房产价值增加,那么对于这部分增值或者出资,出资方可以主张相应的补偿,但这并非直接分割房产。
总之,通常情况下离婚不能分公婆的房产,但有赠与、出资等特殊情形时,可能涉及财产权益的处理。
二、离婚时房产怎么交割的
离婚时房产交割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
1.:夫妻双方达成房产分割协议后,需携带、、、明等材料到当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若一方获得房产所有权,另一方需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若房产有未还清,需提前与贷款银行沟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2.:根据判决书或调解书进行房产交割。取得房产一方可持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无需另一方配合。若另一方不履行,可申请法院。
3.共有房产出售分割:若双方决定出售共有房产分割房款,需共同与买家签订,办理交易手续。房款按照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比例分割。
在整个房产交割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相关凭证和文件,避免产生纠纷。若对具体操作不熟悉,可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
三、过户是赠予吗
离婚房产过户不一定是赠予。
离婚房产过户存在多种情形。在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时,若房产原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将房产过户给另一方,这种过户是基于离婚这一法律事实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非赠予。它是按照或法院判决对双方财产权益的重新分配,是履行分割的约定或裁判内容。
而赠予是一方自愿把自己的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若在离婚过程中,一方明确将自己拥有的房产份额,在无对价的情况下给予对方,这种情况可视为赠予。不过此时也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赠予手续,比如签订赠予合同等。
所以,判断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为赠予,关键在于分析该过户行为的性质,是基于还是一方自愿无偿给予,需结合具体的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以及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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