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鉴定怎么做?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该从哪一步开始?
你有没有想过,当一个人突然做出反常行为——比如在街头自言自语、伤害他人,甚至在法庭上完全无法理解审判流程时,我们如何判断他是否“真的有病”,还是“装疯卖傻”?这时候,“精神鉴定”就成了解开谜团的关键钥匙,但问题来了:精神鉴定到底怎么做?普通人如果碰到类似情况,第一步该做什么?
我就以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视角,用大白话给你讲清楚这条看似专业、实则关乎每个人权益的法律程序。
什么是精神鉴定?它不是“测疯”
很多人一听“精神鉴定”,脑子里立刻浮现出“疯子”“精神病院”这些词,其实这是误解。
精神鉴定,准确来说叫“司法精神病鉴定”,是通过医学和心理学手段,评估一个人在实施某个行为(比如犯罪)时,是否具有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说白了,就是判断他在那一刻——能不能分清对错,能不能管住自己。
这直接关系到他要不要负刑事责任、能不能接受审判、甚至要不要强制治疗。
什么情况下需要做精神鉴定?
我总结了几种常见场景:
- 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行为异常:比如杀人后毫无悔意,还说自己被外星人操控;
- 当事人在庭审中无法配合:听不懂法官问话,胡言乱语;
- 家属怀疑亲人因精神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比如挥霍家产、签署不合理的合同;
- 民事案件涉及行为能力认定:如老人立遗嘱时是否清醒。
只要存在“这个人当时是不是‘神志不清’”的合理怀疑,就可以启动鉴定程序。
怎么做?四步走,条理清晰
别被流程吓到,其实精神鉴定虽然严谨,但路径很明确:
第一步:提出申请
谁可以申请?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还有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辩护律师都可以,比如你在代理一个案子,发现被告说话颠三倒四,就可以向法院提交《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书》。
第二步:法院决定是否启动
法院会审查是否有“初步证据”显示精神异常,比如病历、目击者证言、过往就诊记录等,如果有合理怀疑,就会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
第三步:正式鉴定
由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鉴定中心执行,鉴定医生会面谈、做心理测试、查病史,有时还会观察被鉴定人日常行为,整个过程通常持续几天到几周。
注意:不是一次谈话就下结论,而是综合评估。
第四步:出具鉴定意见书
这份报告会明确写清楚:
- 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障碍;
- 实施行为时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 是完全无责、限制责任,还是完全责任。
这份报告不是最终判决,但它是法院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
以案说法:那个“笑出声”的杀人犯
我记得几年前代理过一起故意伤害案,当事人李某在菜市场拿刀捅人,被抓后一直咧嘴笑,反复说“他们都在演电视剧”,警方起初以为他是凶残冷漠,但他的姐姐提供了他十年前在精神病院住院的记录。
我们立即向法院申请精神鉴定,结果出来了:李某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丧失辨认能力,最终法院裁定其不负刑事责任,转为强制医疗。
这个案子让我深刻意识到:不做鉴定,可能让一个病人被当作恶魔惩罚;做了鉴定,才能让正义不偏航。
法条链接: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刑法》第18条明确: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也对鉴定机构资质、程序公正性作出严格规定。
这些法条不是冷冰冰的文字,而是守护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
律师总结:精神鉴定,是科学,更是人性
很多人问我:“律师不都是讲证据、讲逻辑吗?怎么你还谈‘人性’?”
我想说,法律最怕的不是复杂,而是冷漠。
精神鉴定不只是为了给罪犯脱罪,更是为了不让一个病人背负不该背的枷锁,也不让一个装病的人钻法律空子。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正面临这样的困境,
✅ 别忽视异常行为;
✅ 保留就医记录、视频、证人信息;
✅ 第一时间找专业律师介入,推动合法鉴定程序。
正义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而精神鉴定,正是那把衡量温度的尺子。
——一位始终相信法律有光的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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