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复婚共同财产怎么认定的,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共同财产怎么认定的,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离异再复婚夫妇的财产分配问题,法律明确规定了以下认定原则:
1.若二人在复婚后重新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或投资收益等财富,均被视为,除非双方事先已有特别约定;
2.对于离婚后至复婚前这段时间内产生的财产,则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在这方面,男女双方有权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权,即可以选择由某一方单独享有所有权,也可以双方共同持有,或者将其中一部分财产归为各自所有,其余部分由两人共享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是否归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关键在于股权的确立时间和取得途径,以及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相关的财产协议。
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需要分别考虑:首先,如果股权是在前确立的,那么它就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次,如果股权是在结婚后获得或者有确凿证据表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的,那么这种股权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如果股权是在结婚前确立的,但是在婚后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将其约定为共同财产,那么这种股权同样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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