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予的房子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赠予的房子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若父母于婚姻持续期间将名下房产转至子女名下,而未对该行为所涉及的房产归属进行明确表示,则此房产便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可被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范畴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经济收入;在生产经营及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知识产权领域的收益诸如专利权、等;以及或赠与中并未明确声明仅属一方所有的财产等。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父母赠与个人的现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中,父母对于任意一方的赠予并不必然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具体而言,若为一方或双方父母共同向夫妻双方赠予财产,且其所获以供婚后家庭日常生活之用,则此类财产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仅为一方父母向其子女单方面赠予,且赠予行为明确表示该财产仅归属受赠一方,那么此种情况下,该赠予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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