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多少岁可以自由选择
一、夫妻离婚孩子多少岁可以自由选择
夫妻离婚时,子女已满八周岁,可自主表达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意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权问题时,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通过合适方式询问子女的意见,作为确定权归属的重要参考。不过,这并非意味着子女的选择具有绝对决定性。法院仍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生活环境等,以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例如,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即便子女选择该方,法院也可能不将抚养权判归该方。总之,子女年满八周岁在父母离婚时可表达自己的抚养意愿,但抚养权的最终确定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
二、夫妻离婚对于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若经济适用房是一方婚前购买,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婚后用还贷,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经济适用房是婚后购买,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有特殊约定,比如约定该房产只归一方所有等,应按照约定处理。
此外,经济适用房有一定的政策限制,如购买后一定年限内不得上市交易等。在分割时,要考虑政策规定,遵循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三、离婚的时候财产送给别人是否可以
离婚时财产能否送给别人,需视财产性质而定。
若为个人财产,所有权人有权自由处分,可将其送给别人,这是对自身财产权利的合法行使,法律一般不加以干涉。
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则不同。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一方在离婚时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送给别人,这种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属于无权处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若财产已无法返还,可要求擅自处分的一方进行赔偿。
此外,若一方在离婚时为了,将财产送给别人,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对于实施恶意转移财产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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