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劳务费? 依法拘传显威力
“若你拒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近日,被执行人王某某因拒不支付拖欠劳动者的劳务费被金川区法院依法拘传。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王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金川区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被告王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李某某一次性支付劳务费39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某仍未支付,李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督促王某某履行义务,但王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对执行干警避而不见。后来,经过多方打听,结合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终于在某工业园区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王某某。鉴于王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十分恶劣,执行干警决定将其拘传至法院,同时耐心向其释法析理,告知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将会对其处以十五日司法拘留。王某某迫于法律的威慑,当即联系家人付清了所欠劳务费,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群众利益无小事,干警多一份付出、多一份努力,群众就多一份保障、多一分安定。金川区法院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创新执行思维,善用执行措施,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有速度、有力度的执行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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