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可以加名吗
一、离婚后房产可以加名吗
离婚后房产可以加名,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如果房产是全款购买且没有抵押等限制情况,加名相对简单。双方可携带、、或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通常这被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需缴纳一定等费用。
若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加名会较为复杂。因为在贷款未结清时,房产处于抵押状态,银行是抵押权人。未经银行同意,无法办理产权变更。需要先向银行申请,银行审批通过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才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加名。若银行不同意,可能就无法加名,需等贷款还清解除抵押后再办理。
此外,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加名还需遵循该约定。若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加名可能需重新协商并达成新的协议,甚至可能涉及协议变更或撤销等法律程序。
二、赠予房产离婚怎么分割
赠予房产离婚时的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1.一方父母赠予子女并登记在其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一方父母赠予子女但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背景、出资情况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会倾向于出资方子女,可能会判决出资方子女适当多分。
3.双方父母赠予: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按此份额进行分割。
4.他人赠予明确只给一方:该房产为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若未明确,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和孩子怎么分
离婚时房产和孩子的分配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房产分配需看具体情况。若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为婚后夫妻共同购买,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若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孩子方面,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此外,若一方存在过错,如、与他人、实施等,在时可能会少分,同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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