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哪些算共同财产
一、离婚哪些算共同财产
离婚时,以下财产通常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劳动所得的报酬,属于共同财产。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包括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润,以及通过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如著作权的稿费、专利权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只归一方,那么继承或受赠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特定的财产,如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
二、离婚后又财产怎么算的
离婚后又复婚,财产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复婚之前各自的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不会因为复婚而发生改变。比如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在复婚之后依然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复婚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视为。例如,在复婚期间双方共同努力工作获得的工资收入、投资所得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进行平均分割。但如果双方有特殊约定,明确某些财产归一方所有或共同所有的情况除外。
再者,对于复婚前的共同财产,在复婚时如果没有进行明确约定,一般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离婚时分割的房产,在复婚之后该房产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离婚后又复婚的财产计算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归属和分割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三、案由是什么
分割案由主要是离婚纠纷中的财产分割部分。离婚财产分割案由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请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法律依据和诉求的概括表述。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案时,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一般会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然后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合理分配财产。同时,对于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不予分割。
总之,离婚财产分割案由是离婚诉讼中的重要部分,旨在公平合理地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离婚哪些算共同财产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