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所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拆迁所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拆迁所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而言,若拆迁补偿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且该拆迁补偿款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个人财产所进行的拆迁补偿,那么通常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被拆迁,所得的拆迁补偿款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拆迁所得是基于一方的婚前个人房产进行的拆迁,且拆迁政策明确规定拆迁补偿款只归该方所有,那么此拆迁所得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还需考虑拆迁补偿款的具体用途等因素。如果拆迁所得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那么一般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明确用于一方个人事务,可能就倾向于认定为个人财产。总之,要综合各种情况来确定拆迁所得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之间什么叫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是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因工作等劳动所得的报酬,属于共同财产。
其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例如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所得的利润,或者一方投资股票等获得的收益等。
其三,的收益。比如著作权的稿费、专利许可费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其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涵盖其他可能出现的共同财产情况。总之,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取得或受赠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
三、婚内开的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内开的店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的店铺所产生的收益以及店铺本身的财产价值等,通常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目的和事实。然而,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该店铺是由一方出资开设,且在婚后未进行实质性的共同经营和投入,或者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约定该店铺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该店铺可能不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例如,店铺的登记情况、出资来源及比例、经营过程中的收支情况等都可能成为判断的依据。总之,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说婚内开的店就一定属于共同财产或不属于共同财产,而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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