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残疾人离婚是否算遗弃
一、与残疾人离婚是否算遗弃
与残疾人离婚通常不算遗弃。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而离婚是一种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如果在离婚过程中,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好了财产分割、等问题,且给予了残疾人一方适当的经济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就不属于遗弃。比如在财产分配上,依据照顾残疾人一方权益的原则,多分财产给残疾人,或在住房等方面给予一定安排。
但要是一方在离婚时,故意不履行对残疾人配偶的扶养义务,导致其生活陷入困境,如拒不支付应承担的生活费用,使其基本生活无法维持,这种情况可能构成遗弃。是否构成遗弃,需结合具体情节及造成的后果,由法院综合判定。总之,正常合法的一般不构成遗弃,但离婚时要遵循法律规定保障残疾人权益。
二、预约离婚没有去会怎么样
预约离婚后未前往,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 流程中断:预约离婚通常是的一部分,夫妻双方需先在婚姻登记机关预约,预约成功后在指定时间前往办理。若一方或双方未去,意味着未完成离婚登记申请,无法继续推进,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 需重新预约:此次预约因未前往而失效,若夫妻仍想通过协议离婚,需重新进行预约和申请。重新预约时,需再次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和手续。
- 可能影响离婚意愿表达: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之后通过,此次未按时前往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况,可能会被对方作为证据,用以证明提出离婚一方的离婚意愿不坚决。
总之,预约离婚未去会导致协议离婚程序受阻,需重新安排。若有离婚打算,建议谨慎对待预约时间,确保顺利完成离婚登记。
三、与监狱服刑人员离婚流程
与监狱服刑人员离婚通常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流程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的流程:首先,双方就离婚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然后,服刑人员需向监狱申请离监办理,并由管教干警陪同,或者由监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到监狱办理离婚登记。最后,双方共同到服刑人员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
诉讼离婚的流程:原告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向服刑人员送达诉讼文书。由于服刑人员人身自由受限,法院一般会安排在监狱案件。庭审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若认定破裂则判决准予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
总体而言,与服刑人员离婚相对普通离婚程序更复杂,需按规定操作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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