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国外回不来如何办理离婚
一、一方在国外回不来如何办理离婚
一方在国外回不来,办理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方面,通常要求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若一方在国外无法回国,一般难以通过这种方式办理。不过有些地区婚姻登记机关接受线上视频办理或委托公证办理,但各地规定有差异,需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
诉讼离婚是更为可行的途径。国内一方向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外一方若无法回国参加诉讼,可委托国内的律师或近亲属代理,并向法院提交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授权、离婚意见书等法律文书。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若国外一方能回国参加诉讼,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进行;若不能回国,法院可通过合法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依据查明的事实进行缺席判决。
总之,一方在国外回不来时,诉讼离婚相对更易操作,能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7天了还不通知怎么办
起诉离婚7天后未收到通知属正常情况。法院受理案件后,需进行一系列程序,从立案到送达传票等通知有一定流程和时间要求,并非短时间能完成。
遇到这种情况,可先耐心等待,因为法律未明确规定受理后多久必须通知被告。同时,你也可主动联系法院询问进展。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立案材料,前往立案庭或负责该案件的审判庭,向工作人员咨询案件目前处于什么阶段、何时会通知对方等。
另外,还能拨打法院诉讼服务热线,按照语音提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案件进展。若查询得知法院在工作流程上有延误,可与法院沟通了解原因,督促其尽快推进程序。
若法院存在拖延不处理等违规行为,可向法院的监察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诉讼离婚原告和被告有什么区别
诉讼离婚中,原告和被告存在多方面区别。
在启动程序上,原告是主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需承担提出离婚诉求、撰写、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向法院立案等一系列启动工作;而被告是被原告起诉,被动进入离婚诉讼程序的一方。
在举证责任方面,原告通常负有更多的举证责任。原告需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存在、家暴、赌博等法定情形,以及涉及、等方面的相关证据。被告虽一般不需要主动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但如果要反驳原告主张或提出自己的诉求,也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在诉讼心理和地位上,原告往往是更希望通过法律程序结束婚姻关系的一方,心理上更急切;被告则可能存在不同心态,有的是不愿意离婚,有的则是对原告提出的不满意。不过在法律地位上,原被告是平等的,都享有陈述、辩论、申请回避等诉讼权利,法院会保障双方平等行使这些权利,公正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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