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赠与妻子后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房子赠与妻子后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房子赠与妻子后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不再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一旦房子完成了赠与手续,产权登记变更为妻子的名字,该房子就从夫妻共同财产转变为妻子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房子仍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赠与后双方有共同约定该房子的性质,那么就可能不视为单纯的个人财产,而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赠而获得的房产,除非赠与合同中明确排除另一方的权益,否则另一方通常享有相应的权益。
总之,房子赠与妻子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主要取决于赠与合同的约定以及双方的后续约定等因素。
二、已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已购公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如果该公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购房款等相关费用,那么该已购公房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该公房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仅对房屋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缮、装修等行为,且购房款等主要款项是由婚前一方支付,那么该公房一般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若双方在购房时有明确的约定,约定该公房为某一方的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那么应按照约定来确定其财产性质。
总之,判断已购公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虑购买时间、购房款支付情况以及双方的约定等因素。
三、父母买的房子写儿子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父母买的房子写儿子的名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该房屋是父母明确赠与给儿子个人的财产,仅登记在儿子名下,通常应认定为儿子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在购房时明确约定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婚后有其他证据表明父母的赠与是对夫妻双方的,那么该房屋就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父母在赠与声明中明确表示是给儿子及其配偶的,或者在支付购房款等行为中体现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等。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有关于该房屋归属的其他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也应按照约定来确定房屋的归属。
总之,不能简单地认为父母买的房子写儿子的名字就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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