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能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后能共同财产吗
夫妻离婚后,一般情况下共同财产已在离婚时进行分割,不再存在共同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形:
一是离婚时部分共同财产遗漏未分割,之后双方可协商重新分割;协商不成的,一方有权向提起诉讼,请求对遗漏财产进行分割。
二是离婚后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者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发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三是双方离婚后自愿约定将某些财产仍作为共同财产看待并共同管理使用,只要该约定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也是有效的。
二、离婚后女人要分财产吗
离婚后女人是否要分财产,取决于多种因素。
从法律角度,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女人有权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若女人在婚姻中承担较多家庭义务,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若一方存在过错,如、与他人、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包括女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是女人的个人财产,如、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始终归女人个人,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总之,离婚后女人是否分财产及分多少,需依据具体情形依法确定。
三、另一方不到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另一方不到庭,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过,缺席判决会基于已有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在离婚案件中,由于涉及人身关系,法院通常较为谨慎。
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公告期届满后,被告仍未到庭,法院同样可以缺席审理并判决。
从实体层面看,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即使另一方不到庭,原告仍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如存在家暴、满一定期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若证据不足,即便被告缺席,法院也可能不会判决准予离婚。
此外,如果被告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如突发重病等,可提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请求延期审理。总之,离婚诉讼中一方不到庭不必然影响案件进程,但会影响法院对事实的查明和最终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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