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怎么过户给一方
一、夫妻共有房产怎么过户给一方
夫妻共有房产过户给一方,有不同情形,对应不同办理方式: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一般需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交材料后,经审核,如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即可办理变更登记,将房产登记至一方名下。此过程通常免征契税,只需缴纳少量的登记费等费用。
-离婚后过户:若通过协议离婚,双方需持、、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离婚协议中应明确房产归属。若通过诉讼离婚,当事人需携带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房产证、身份证等,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办理时需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可能包括登记费等。
办理前建议先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具体流程和要求,准备好完整材料,以顺利完成房产过户。
二、夫妻共有房产怎么归一方所有
夫妻共有房产归一方所有,可通过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第一,签订财产协议。夫妻双方可自行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此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最好进行,增强协议的证明力。
第二,办理房产赠与手续。拥有房产份额的一方将自己的份额赠与另一方,需签订,并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因为不动产的物权变更以登记为准,只有完成登记,房产归属的变更才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法院判决。若夫妻双方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实际情况,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将房产判归一方所有。判决生效后,凭借判决书也可办理房产变更登记。
三、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放弃怎么公证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放弃进行公证,流程如下:
第一步,准备材料。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簿、证、房产证等能证明房屋产权及双方身份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步,提出申请。双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地或住所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办理房产放弃公证的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第三步,公证机构受理与审查。公证机构对提交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核,询问双方关于放弃房产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受胁迫、欺诈等情形,核实房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产权归属、是否存在抵押等权利限制。
第四步,制作并签署公证书。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机构会制作公证书,由双方确认无误后在公证书上签字或盖章,公证机构加盖公章并出具公证书。整个过程中,务必确保放弃房产的一方意思表示真实自愿,以免日后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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