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离怎么办
一、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离怎么办
当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离时,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解决。
诉讼离婚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应写明双方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证据材料则用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如或与他人、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的证据。
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若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进行判决。若有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若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二、拿了不变更吗会怎么样
离婚证拿到手后,若涉及房产、车辆等财产产权登记信息以及信息等不及时变更,会存在一定风险。
财产产权方面,如果明确房产等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从法律公示角度,产权仍登记在原产权人名下。原产权人可能因个人债务问题,使该财产被申请查封、执行,给实际应得方造成经济损失。而且未及时变更,后续原产权人擅自处分该财产,第三人若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实际应得方只能向原产权人主张赔偿。
户籍信息方面,若不及时变更,可能在办理一些需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的事务时产生不便。比如办理、办理等事项,相关部门可能因户籍信息与实际婚姻状况不符,要求先变更户籍信息才能办理后续手续。
所以,为保障自身权益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离婚后涉及相关信息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三、有判决书我想领离婚证怎么办
有判决书无需再领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与离婚证在证明婚姻关系解除上具有同等效力。
当法院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且该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也就是说,离婚判决书可以作为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有效凭证,在再婚、处理财产等需要证明婚姻状况时,出示离婚判决书即可。
如果想留存婚姻关系解除的证明,可前往作出判决的法院,要求开具判决生效证明,以证实该离婚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所以,不用再去办理离婚证,也无法凭借判决书去领取离婚证,因为行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构不会重复为已经通过司法程序离婚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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