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岗人员不交社保吗?权益别被隐形坑吞噬!
老张去年通过某公司“购岗”项目成了外包员工,工资看似不错,但公司一直没给他交社保,当他生病需要医保报销时,才猛然发现自己的权益早已“裸奔”,他疑惑:购岗人员难道不配享有社保吗?我们就从法律和现实角度,撕开这层看似合规实则风险重重的“遮羞布”。
“购岗”通俗说,就是企业通过第三方机构购买劳动力,比如外包、劳务派遣等形式,很多人以为,这类用工方式下,社保缴纳是“可选项”甚至“没必要”,但这其实是误区!购岗人员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直接决定了社保缴纳义务的归属。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劳动者实际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接受其管理,并获取报酬,即便合同签的是第三方机构,也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这时候,用工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就是违法!
现实中,不少企业为降低成本,会刻意模糊用工关系:
- 声称“购岗人员是外包公司的人,社保该他们交”;
- 用“补贴”代替社保,让员工签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
- 甚至将员工“伪装”成个体户,用合作名义规避社保责任。
这些操作看似“钻空子”,实则风险极大,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如工伤、失业、医疗报销),劳动者可能面临:
- 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工伤赔偿等保障;
- 离职时拿不到失业保险金;
- 养老金缴纳年限中断,影响未来待遇。
而企业也可能被追缴社保费用、加收滞纳金,甚至面临行政处罚!
建议参考
如果你是一名购岗人员,务必做到:
- 签订合同时明确主体:搞清楚签约方是用工单位还是第三方,合同是否标注社保缴纳责任;
- 保留劳动证据:工资条、工作记录、考勤表等都能证明你与用工单位的实际关系;
- 拒绝“社保换现金”陷阱:所谓“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无效,法律不认可!
- 若公司拒交社保,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社保不是“企业施舍”,而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无论用工形式如何变幻,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社保就必须交!企业和劳动者都别心存侥幸——法律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你的未来保障,别葬送在“看似省钱”的短期操作里。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你擦亮眼睛,守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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