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逾期了,律师函来了,收还是不收?这封信到底能不能随便扔?
某天手机一震,快递信息跳出来——“您有新的文件签收”,点开一看,寄件方写着“某某律师事务所”,心里“咯噔”一下,这不会是网贷逾期的律师函吧?
说实话,很多人看到“律师函”三个字就慌了神,有人吓得立马还款,有人却嗤之以鼻:“不就是催债嘛,吓唬谁呢?”更有甚者,直接把信一扔,当没看见,可问题是,网贷逾期的律师函,到底该不该收?收了是不是就代表认账?不收是不是就能逃避责任?
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这封看似不起眼的纸,背后藏着哪些你必须知道的法律真相。
律师函到底是什么?是“正式起诉”吗?
律师函 ≠ 法院传票,它不是法院发的,也不是判决书,更不是强制执行令,简单说,它是债权人(比如网贷平台)委托律师发的一封“正式警告信”。
它的作用主要有三个:
- 正式通知你:你已经逾期了,我们准备走法律程序了。
- 施加心理压力:提醒你再不还钱,可能面临起诉、上征信、被强制执行。
- 保留证据:证明对方已尽到“催告义务”,为后续诉讼铺路。
收到律师函,意味着事情已经从“催收”升级到了“法律预警”阶段,不能再用“过几天再说”来糊弄自己了。
不收律师函,就能躲过去吗?
很多人觉得:“我不签收,就当没这回事。”错!大错特错!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法律文书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送达,包括:
- 邮寄送达(即使你拒收,邮局退回后也可视为“送达”)
- 公告送达(在报纸或法院官网公示)
- 电子送达(短信、邮箱、平台站内信等)
也就是说,你拒收律师函,并不能阻止对方起诉你,相反,你拒收的行为还可能被对方用作“恶意逃避债务”的证据。
更关键的是,一旦进入诉讼程序,法院判决你败诉,你不仅要还本金、利息,还要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甚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坐不了高铁、贷不了款、孩子上学都可能受影响。
收了律师函,是不是就等于“认罪”?
这是另一个常见误区,很多人担心:“我一收,是不是就等于承认欠钱了?”
不是的!
收下律师函,只是表示你“收到了通知”,并不等于你认可债务金额或承认违约责任。签收≠认账,更不等于放弃抗辩权。
相反,收下律师函反而是你保护自己的第一步,你可以通过函件内容了解:
- 对方是谁委托的律师?
- 欠款金额是否合理?
- 利息、罚息计算是否合法?
- 是否存在暴力催收、违规放贷等问题?
这些信息,是你后续协商、谈判,甚至反诉的重要依据。
收到律师函后,该怎么办?
别慌,也别拖。冷静应对,才是上策,建议你按以下几步走:
- 核实债务真实性:查清楚这笔网贷是否真实存在,平台是否持牌,利率是否超过法定上限(LPR的4倍)。
- 保存所有证据:包括借款合同、还款记录、催收记录、律师函原件等。
- 主动联系平台或律师:说明你的还款困难,尝试协商分期、减免部分罚息。
- 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如果金额较大,或怀疑平台违规,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评估是否可主张合同无效或部分免责。
✅ 建议参考:
如果你收到网贷逾期的律师函,请务必签收,并在72小时内做三件事:
① 拍照留存函件内容;
② 核对债务明细是否合法合规;
③ 主动联系对方表达还款意愿,争取协商空间。
不要沉默,更不要逃避,主动应对才能掌握主动权。
🔍 相关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达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拒收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视为送达。”
网贷逾期不可怕,可怕的是装睡不醒。
那封“网贷逾期的律师函”,不是世界末日,但也绝不是可以随手扔进垃圾桶的废纸,它是一记警钟,提醒你:债务不会因为逃避而消失,但面对它、处理它,你还有翻盘的机会。
收下它,不代表你输了;不收它,也不代表你赢了。
真正的赢家,是那些在危机来临时,依然能冷静分析、理性应对的人。
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也从不放弃愿意承担责任的人。
你现在的一次认真对待,可能就是未来人生的一次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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