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要签什么合同?小心别踩雷!
“律师,公司说不交社保,但要签个合同,这靠谱吗?”说实话,每次听到这种问题,我都得先叹口气——这哪儿是签合同的事儿啊,这根本就是在法律的边缘试探!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聊聊,不交社保到底要签什么合同?签了之后真的能高枕无忧吗?
首先得泼盆冷水:只要是劳动关系,不交社保就是违法的,签任何合同都改变不了这个本质!但现实中,有些公司会玩“套路”,把劳动关系包装成其他形式,试图规避社保责任,这时候你可能会遇到两种合同:劳务合同和承揽合同。
劳务合同听起来和劳动合同很像,但法律上完全是两码事,比如公司找个保洁阿姨每周来三次,签个劳务协议,按次付费,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不交社保——但前提是双方真的不属于劳动关系!怎么判断?关键看三点:有没有人身依附性(公司能不能随时指挥你干活)、报酬是不是定期发放、是不是公司业务组成部分,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哪怕签了劳务合同,法院照样可能认定是劳动关系,公司还得补社保!
承揽合同就更“高级”了:比如公司让一个设计师做套VI设计,签承揽协议,交活儿结款,这种情况下,双方是平等的合作方,理论上不用交社保,但陷阱在于——如果公司实际上天天让你打卡坐班、服从管理,那承揽合同就是张废纸!法院一查实质,立马打回原形。
去年我经手的一个案子特别典型:某互联网公司让程序员签《项目合作协议》,不交社保只发项目奖金,结果员工离职时仲裁,法院直接认定:“用合同形式掩盖劳动关系,属于恶意规避法定义务”——公司不仅补了社保,还赔了双倍工资!
那是不是签了这些合同就一定没用?也不是。如果真是临时性、独立性的合作,这些合同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但问题在于——99%的公司用这类合同,都是为了省钱甩锅!员工以为自己签了合同就安全了,实际上放弃的是五险一金、工伤赔偿、裁员补偿等一系列保障,真要出了事,公司两手一摊:“咱们可是承揽关系哦~”
📌 律师建议
- 只要接受公司管理、定期领薪,坚决要求签劳动合同!别被“灵活合作”“共享经济”等话术忽悠。
- 如果已签劳务/承揽合同,保留打卡记录、工作邮件、工资流水——这些都是认定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
- 遇到公司拒交社保,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最快见效),或申请劳动仲裁(可追偿经济损失)。
🔍 相关法条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二)劳动者提供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说到底,社保不是福利而是法定权利,任何合同都不能架空法律,签合同时多问自己一句:“这到底是真合作,还是假套路?”——宁可明明白白放弃,也别稀里糊涂吃亏,毕竟将来养老看病的是你,不是老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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