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想交了,钱能退回来吗?律师朋友跟你唠点实在的
老铁们,最近不少朋友问我:“律师啊,我这社保断缴好一阵子了,当初交的钱能退吗?该怎么退?” 这问题真不是一句“能”或“不能”能打发的,里头门道多了去了,今天咱就抛开那些晦涩的法条,像朋友唠嗑一样,把这事给你捋明白。
核心就一句话:原则上,社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是你的,但想提前拿出来,难如登天。
这可不是社保局故意难为你,而是社保制度的底层设计决定的,咱们交的社保,特别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本质上是国家强制为咱们做的一种长期储蓄和风险共担,你个人交的钱进了你的“个人账户”,单位给你交的大头进了“统筹账户”,这个统筹账户,就像一个大池子,里面的水(钱)是用来给现在退休的老人们发养老金的,以及给所有参保人报销医疗费用的。如果谁都想着中途退出把钱拎走,这个池子立马就干了,整个制度也就崩溃了。法律法规对此卡得极其严格。
那到底什么情况下才能退?
别急,还真有那么几条“绿色通道”,但每一条都对应着非常特殊的人生状态,绝不是你“不想交了”就能随便退的:
- 到了退休年龄,但没缴满15年:这是最常见的一种“退费”情况,注意,这里退的不是你之前交的所有钱,而是你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全部储存额,单位给你交到统筹账户里的那部分,是为社会做贡献了,是不能退给你的,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可以一次性取现(以北京政策为例)。
- 不幸离世:参保人去世的,其养老、医保个人账户里的本息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一次性全部继承,这算是社保的一种人性化保障。
- 彻底丧失国籍,要出国定居了:如果你注销了中国户籍,明确要移民去国外定居,再也不回来了,那可以凭相关证明,一次性取出养老和医保个人账户里的所有钱。
- 重复参保:比如你在老家交了份城乡居民社保,出来工作单位又给你交了份职工社保,这种情况可以申请退出其中一份,退回个人账户的钱。
【重点】“退保”和“退费”是两码事!很多人说的“退保”,其实是想把交的钱拿回来,社保现在只允许“退费”(即在上述特定情况下取出个人账户的钱),而不允许“退保”,你的参保记录会一直存在,年限也是累计计算的,说不定哪天你又续上了呢?这比直接清零要强万倍。
如果真的符合条件,具体该怎么操作?
流程不复杂,但材料必须备齐,腿得勤快点儿:
- 准备核心材料:根据你的情况,准备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如果是退休退费,需要退休审批表;如果是参保人去世,需要死亡证明、继承关系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如果是出国定居,需要户口注销证明和定居国入境签证或永久居留权证明。
- 跑一趟经办机构:带上所有材料,前往参保地的社保经办大厅(现在很多地方医保和养老分开了,可能要跑两个地方),取号、排队,到对应窗口提交申请。
- 审核与打款:工作人员会审核你的材料,确认无误后,会给你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领取申领表》之类的文件,签字确认,剩下的就是回家等着,钱会直接打到的你提供的银行账户里,通常需要一定的工作日。
律师建议参考
作为律师,我强烈不建议你仅仅因为“暂时手头紧”或者“觉得不划算”就动退保的念头。社保,尤其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国家给你的、对抗长寿风险和疾病风险的最基础的“防护网”,退费的那点钱,解不了近渴,却会让你失去未来的重大保障,绝对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如果确实经济困难,可以考虑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只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选择最低档位,尽可能保住缴费年限的连续性,年限一旦中断,对未来养老金水平和医保报销待遇的影响都是实实在在的。
相关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注:此条为“延长缴费”或“转入城乡居保”提供了依据,间接说明了不愿转入或延长缴费的,方可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小编总结
社保这辆车,上车容易下车难。国家设计这套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你未来几十年乃至一生的生活,而不是一个你想存就存、想取就取的普通银行账户,那笔钱,现在看可能是“死钱”,未来看却是你的“活命钱”。
除非是移民、身故等极端情况,否则“退钱”这条路基本走不通,也强烈不建议走。最明智的做法,是想尽一切办法坚持下去,哪怕按最低标准缴,保住你的缴费年限,就是保住了你未来安稳生活的底线。这才是最核心、最实在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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