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最高是多少?签合同前你必须搞清楚这几点!
签完合同后,对方突然违约,你拿着合同去找人理论,结果发现上面写着“违约金100万”?心里咯噔一下——这数字是不是太离谱了?违约金最高是多少?到底有没有法律上限?会不会被“天价违约金”坑得倾家荡产?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把这个问题掰扯清楚。
首先得明确一点:违约金不是想写多少就写多少,虽然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但法律也不是“任人宰割”的摆设,我国《民法典》对违约金有明确的规制,核心原则就是——公平合理、补偿为主、惩罚为辅。
很多人以为,只要白纸黑字签了字,违约金就得照付,其实不然。法院在审理违约金纠纷时,有权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调整,也就是说,如果你约定的违约金远高于对方实际造成的损失,对方完全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举个例子:你租了个商铺,月租金5000元,合同里写“若提前退租,需支付违约金50万元”,结果租客半年后因经营不善退租,你去法院起诉要50万,法院会支持吗?大概率不会,因为50万远远超过了你实际的租金损失和合理预期,这种明显过高的违约金会被认定为“显失公平”,法院可依法下调至合理范围。
那问题来了:违约金到底有没有“最高限额”?
法律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百分比或固定金额作为“最高上限”,但司法实践中有一条重要的参考标准——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这个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司法解释(一)中的精神: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法院可酌情调减。
但这不是死标准,而是灵活判断,比如在一些知识产权、独家代理、高风险合作中,如果能证明预期利益巨大,违约带来的间接损失严重,适当提高违约金也是被支持的,关键在于:你得能“自证损失”。
签合同的时候,别图省事随便写个“违约赔100万完事”。合理的做法是:根据合同标的、履行成本、可能损失来设定违约金,比如合同总价10万,违约金设为1万到2万,就比较合理;若设为8万,就很容易被认定为过高。
另外提醒一点: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很多人搞混这两个概念,如果你收了定金,又约了违约金,一旦发生违约,只能二选一,通常建议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那个。
建议参考:
签合同前,务必理性设定违约金条款。不要用“吓唬人”的高额数字,而要用“有依据”的合理金额,建议在合同中注明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或“以守约方实际损失为基础上浮30%”,这样一旦发生纠纷,法院也更容易支持你的诉求,保留好履约证据、损失凭证,关键时刻能帮你“站稳脚跟”。
相关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施行)第三十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小编总结:
违约金不是“越狠越好”,而是“越准越稳”,法律保护的是合理权益,不是趁机敲诈。违约金最高是多少?没有固定答案,但底线是“不能明显超过实际损失”,签合同不是写小说,别让情绪主导条款,搞清楚规则,理性约定,才能真正守住自己的利益,下次再看到“百万违约金”,别慌,先算算——到底值不值这个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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