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怎么办理结婚证
外省办理结婚证需要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
在外省办理证,首先要明确一点,通常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时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1. 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需包含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身份证要在有效期内。
2.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 三张 2 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可以提前准备好,也可以在婚姻登记处现场拍摄。
办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第二步,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第三步,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第四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结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可能在具体要求上会有一些细微差别,比如照片的尺寸、背景颜色等。在办理之前,建议先打电话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了解清楚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流程,以免因为材料不齐全等原因而耽误办理时间。同时,要确保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真实有效,任何虚假信息都可能导致结婚证办理不成功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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